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及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引荐人的确认及奖励表彰工作,根据宁办发〔2009〕43号和宁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组成三个考核小组,抽签确定审核对象。
第一组
组长:谢洪文(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招商局2人,发改委1人,目标办1人,审计局1人
第二组
组长:程嘉斌(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招商局2人,监察局1人,商务局1人,工业局1人
第三组
组长:李 刚(审计局副局长)
成员:招商局2人,财政局1人、建委1人,农委1人,旅游局1人
二、考核方法
按照材料审查、现场查看、资产核对等方式确认实绩,测算各单位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提出奖励对象的建议名单,报市招商引资领导组,市招商引资领导组根据全年招商引资实绩研定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引荐人:
1、现场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分赴各单位,就各单位上报的2009年度引资项目和需要奖励直接引荐人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察看,核查项目的投资情况和项目直接引荐人。
2、材料审查:考核工作小组采取封闭方式,对各单位按照宁办发〔2009〕43号文件规定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和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引荐人,进行审核,规范考核程序,考核人员在审核登记表签名,由主审负总责。
三、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时间:2010年3月25日—4月5日
2、考核时间:2010年4月6日—4月16日
a、材料审查阶段 4月6日—4月10日
b、现场查看阶段 4月11日—4月14日(具体到各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c、汇总阶段 4月15日—4月16日
3、公示阶段: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认真按考核要求及时上报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和项目直接引荐人材料,相关材料报市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局,联系人:高娟,联系电话:4189667);
2、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分割须严格按照宁办发〔2009〕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组成员要认真遵守考核纪律(具体考核纪律另行制定)。
附件:1. 考核材料清单
2. 宁国市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引荐人证明表
3. 2009年招商引资考核实绩认定标准
4. 2009年度招商引资实绩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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