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市坚持“宁国发展功勋”的评比,激励了一批企业家奋发向上,使宁国发展功勋成为推动宁国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去年,我市为推动“二次创业”,构建企业家社会,以宁办发(2009)119号文件出台了《宁国发展功勋评选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就以前单纯以纳税论英雄的评价标准而言,确实在内容和评价体系方面要完善一些。
该《办法》发布后,在企业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企业界普遍造成市委、政府坚持进行“宁国发展功勋”评比的方向是正确的,企业是拥护的,但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之成为促进企业茁壮成长的动力,使“宁国发展功勋”真正成为推动宁国经济发展的长青树。
工商联综合企业界的意见,就完善“宁国发展功勋”评比办法提出以下建议:
1、基数定的过高,伤害一批成长型企业的积极性。以前多年是以纳税额500万元为基数,现在,一下子将基数提到1000万元,势必将过去历年在“宁国发展功勋”之列的一些成长好的企业给淘汰下来,这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是很不合适的,这些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栋梁,应保护他们求发展的积极性。建议纳税仍以500万元基数,可以分金牌奖、银牌奖、铜牌奖,从而以此形成激励一批企业求成长、求壮大的动力。
2、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比体系比较完善,建议“宁国发展功勋”的评比办法参照完善,凡是当年评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企业家应直接进入发展功勋评比。
3、本着对企业家相对宽容,鼓励其改过迁善的原则,对“取消企业参评资格”的限制条件,应该设一个年限,比方说,“受到过党纪、政纪严重处分……”按照惯例应该有个制约年限,超过这个年限,若该企业家为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应该一视同仁地参与评比。
4、宁国市是以民营经济为主要经济类型的地方,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代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此类评比办法和活动应该充分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并吸纳工商联作为评选单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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