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明年起全国推广 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
来源: 最后更新:2008-12-01 09:53:36 作者: 浏览:1272次
综合新华社报道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据测算,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中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试点地区家电销量增幅
上升30个百分点
根据国务院部署,已经试点“家电下乡”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第二批试点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3年1月底。
据国务院批准的推广方案,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与三省一市试点方案相比,新增了洗衣机一个品种。补贴标准是:按产品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并对补贴产品设定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部分企业和行业经营困难。面对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决策,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家电下乡”,正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张少春说,“家电下乡”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启动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与去年同期相比,由于实施“家电下乡”,家电销售量增长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城乡家电普及率
差距将缩小10年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指出,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水平,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
而据初步测算,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销售超过15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相当于20%左右的出口能力,可以基本消化这些产品的过剩产能。此外,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也将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
目前,我国农村家电普及程度仅相当于城市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统计显示,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2/3,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1/2,冰箱仅为1/4。
消费率的差距意味着扩大消费的潜力。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的潜力巨大。
缓解家电业困境
受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中国家电行业受到一定影响。实施“家电下乡”给整个家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傅自应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2007年这四类产品累计出口579亿美元,出口依存度约50%,产能过剩严重。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升值、能源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家电出口受到了很大制约,不少企业已经出现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中国家电行业累计出口额28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但扣除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后实际增长不到10%,大大低于前几年平均25%的增幅。由于家电产业使用原材料较多,家电行业不景气,对钢材、有色金属、塑料等行业也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此次共有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