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鲜”字急煞众多食品企业 伊利袋装酸奶“早产”引发行业标准争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12-02 15:31:42 作者: 浏览:1301次
近一时期,在乳制品市场上又有两件不大不小的新闻,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分别取代现行的1994年版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1992年版的《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国家标准》。有关的实施指南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并要求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
据了解,这两个新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是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编制的,该委员会秘书处还编写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出台新的食品标签标准是希望对企业的食品标签加强限制,让企业在标签一项上做出清晰明确的说明,避免企业利用模糊标签浑水摸鱼。
有些企业代表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目前使用鲜奶标签的,都是主要生产巴氏消毒奶的企业。如果按《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今后鲜奶产品上不再出现“鲜”字,产品的包装设计就得全部更换。“每年年底都要对明年的成本预算做出评估,一旦这个‘鲜’字问题没法解
决,将严重拖慢明年的评估。”
但事实上,小小一个“鲜”字之所以引起乳品企业一片哗然,其原因不只是改变标签和包装设计那么简单,这还是一场关系到高温灭菌奶和巴氏消毒奶两大阵营的市场争夺战。目前,高温奶凭借可长期保存和相对廉价的优势占据了中国乳业近70%的市场,各地方乳业企业只能在巴氏奶的“鲜”字上大做文章,苦苦维持一方天地。
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在制定新的标准通则时,部分参考了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的要求。该法规指出,“新鲜”一词用于食品标签上,是指该食品处于生的状态,并未经冷冻或任何形式的热处理和防腐处理。但该法规又特别指出,允许使用“新鲜”来描述巴氏消毒的全脂牛奶。业内人士称,有关标准参考了该法规的前半部分,却缺失了后面的有关巴氏奶的特例。
据了解,现在有不少高温灭菌奶企业使用进口奶粉还原液体奶。目前进口奶粉到岸价约为每吨1.5万元,可还原8吨液体奶,而8吨鲜牛奶收购价则在2万元以上,利润可想而知。广州荷斯坦乳业董事长张图强指出,一旦巴氏奶在包装上不能采用“鲜奶”字眼,消费者就极易混淆巴氏奶和高温灭菌奶。“若高温奶此次乘虚而入,得益的将是大量的外国
奶粉生产商。”
同时,另一件事是曾经被媒体炒过早产奶问题,日前,又被部分媒体拎到了桌面上。消费者和媒体都开始关注伊利袋装酸奶生产日期标注是否有问题,乳制品的生产日期到底应该如何标注呢?一方面伊利公司坚持认为酸奶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是业内“行规”,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另一方面质监部门也表示此次对伊利问题奶的处理依据相关条例,没有错误。
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指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合格的日期,或者是产品产出后经检验合格准备销售的日期。据此,包括酸牛奶在内的乳制品在下流水线时就打生产日期已成为业内的普遍做法。这个日期一般会比出流水线的日子晚两天,因为产品在下流水线后还要经过发酵和冷链程序,而这个过程就是两天。也就是说,酸牛奶等乳制品进入销售环节时的日期,正是打在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
而北京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称,对于产品的生产日期,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和业内惯例没有关系。”这位人士表示,不合格样品是在成品库查到的,这意味着该批产品已经具备上市资格。质监局抽查之后就将有关抽查结果的检测报告,送达到被查出“早产伊利”的北京鸿达乳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规定的15天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质检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抽检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依法行政,酸奶作为一种易腐食品,“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是业内规矩”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即使真有这样的“规矩”,企业也应该向消费者明示,否则又有谁真正知道从封口到所谓的“最终产品生产日期”之前,酸奶产品到底经过了几天?(1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