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发〔2010〕16号、皖发〔201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商联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
1、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工商联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新世纪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明显加速,工商联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做好新时期的工商联工作,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开放经济水平,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跨越发展的战略支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使其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广大会员的新期待、工商联肩负的新使命相适应,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进一步明确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实现“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3、准确把握工商联的性质、基本特征和工作对象。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做好工商联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4、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新徽商回报社会感恩行动”等各类社会慈善事业和“村企共建、市乡联创”活动;大力宣传在创业创新、促进就业、关爱员工、推进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宁国发展功勋”、“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5、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推动作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推进“二次创业”,在我市科学发展、转变转型中建功立业。大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落实“五大战略”、参与“五区”建设,积极开展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活动,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载体,形成品牌效应。大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造就一批适应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要求的领军企业。大力支持工商联开展民间外交,支持工商联组团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更好地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服务。市委、市政府在组织招商引资、经贸考察、组团出访、外事接待等活动时,视情安排工商联参加。
6、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进一步明确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地位,吸收工商联参加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工商联等参加的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做出相关决策应充分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工商联在为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民商事纠纷、出具产品产地证明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等工作中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注重通过工商联及时向非公有制企业宣传产业政策等信息。加强工商联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服务载体和机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通过聘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参与行风评议和开展政企对话等形式,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
8、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支持工商联发挥独特作用,做好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的商会协会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异地商会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异地商会开展联谊交流、经贸合作。
9、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要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职工享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权利,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工商联的工作机制
10、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考核评价机制。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支持工商联督促检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监测评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将督查测评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考评中的作用。
12、建立“工商联直通车”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和共性问题、工商联系统重要调研成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大情况反映和合理建议,建立工商联专报制度,形成高效快速的工商联遴选反映、领导批示、部门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13、建立和完善党政相关部门与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部门要与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工作协调,通过工商联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定期通报重要活动和有关重要信息,会同工商联进行联合表彰、调研、宣传、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等。在组织开展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的评选表彰活动时,应邀请工商联参与,相关人选要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的评价。
14、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统计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加快建立工商联与相关部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和统计信息的交流共享机制。工商联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分析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队伍能力建设
15、开展“工商联与民营经济共成长”活动。以工商联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为目的,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工作品牌、开展教育培训、改善发展环境,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影响工商联发展的组织机构、职能作用、干部素质、工作条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工商联履职尽责能力。
16、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适当提升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重,注重吸收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增强组织代表性。
1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才库。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将企业家的培训纳入人才培训范围,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坚持每年一次的企业家主题活动,财政给予经费补贴。
18、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重视选拔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商会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进入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把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到工商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纳入组织部门的调学计划。大力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作用。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可探索选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工商联主席。
19、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积极服务于市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党(工)委要主动履行对所在地工商联(分会)组织的领导职责,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工商联(分会)工作。
20、加强工商联服务载体建设。支持工商联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投融资服务、维权服务、人才交流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载体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
21、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事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促进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大工商联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力度,组织部门在安排干部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选拔使用时,要将工商联干部纳入规划、统筹安排。
22、切实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根据工商联职能和任务的需要,合理界定和设置工商联内设机构、配备人员编制,所需编制在全市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支持工商联建设商会大厦,保障工商联的工作用车,切实改善工商联办公条件。加大对工商联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工商联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招商引资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23、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市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理论、政策纳入党校和公务员的轮训培训。市委常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商联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市委委员的,列席市委全委会。市委召开经济、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重要会议,视情安排工商联党组负责人参加。
24、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题调研和座谈会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政府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常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可视情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25、落实市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完善各级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机制,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商联党组书记由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
26、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正确方向。健全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好党外干部作用。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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