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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专题研究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

来源:中国工商报 最后更新:2004-06-17 08:55:46 作者: 浏览:1551次

    2004年5月27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专项执法活动”的工作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在江苏镇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十几个省、市工商系统的代表,就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座谈。

  按照时间和执法力量集中的原则,各地工商部门以农资、酒类、烟草为重点商品,对举报和反映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行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限制竞争行为重点进行了整治。如某市政府规定城区定点屠宰的生猪不能运往乡镇销售,乡镇屠宰的生猪也不能运往城区销售,当地工商部门及时对其进行了查处;浙江杭州市工商部门查处了某公司通过行政垄断杭州500多所中小学校饮用水的供应权等等。对于各地普遍存在的限制外地啤酒进入本地销售或比本地啤酒多收高额的贴签费的案件,许多地方工商局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建议政府今后不再组织类似的各类检查活动,纠正了政府部门搞地区封锁的做法。

  广东省、湖北省的一些办案经验得到与会者的赞同。如广东省工商局收集了近年来各市查办的一些限制竞争案例,印发给执法办案人员;设计调查问卷,了解广大群众和各行业对当前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举报制度,并有重点地对一些行业和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在查清事实、依法认定的基础上,向行为人提出行政告诫,建议其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向行为人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建议,建议其责令改正。湖北工商部门注重舆论宣传对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印发了“保护商品正常流通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宣传品和通告,营造了抵制限制竞争行为、实现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领导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责,理直气壮地执法,同时对举报和发现的案件要积极运用告诫和行政指导的方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但对地方政府要求或授意的实行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的所谓“联合发文”、“联合执法”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不参与,坚决抵制,积极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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