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如何申请技术创新基金(下)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后更新:2003-12-24 13:21:15 作者: 浏览:1595次
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发项目,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2、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3、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4、支持科研院所转制,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企业,特别是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项目。
5、支持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
创新基金的申请
1、申请时间。2003年度项目的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其中专题评审项目(目录详见《200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按收到申请材料邮戳日期为准。
2、申请程序。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或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和了解有关要求。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3)企业将申请材料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按有关文件及要求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4)装订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邮寄管理中心。申请材料寄出后,非经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或增减。
为帮助企业把握拟申请的项目,申请企业可在正式申请前通过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项目预申请”栏目进行预申请。预申请不作为项目申请的必须程序。
3、申请材料。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应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组织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草本;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6)申请材料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等。
4、报送方式。以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不接受企业或推荐单位来人报送的材料。
5、推荐单位。企业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必须是熟悉企业及申请项目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