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非常有限。一直以来,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工业用地紧缺,使企业增资扩产受到明显制约,不少发展中企业因土地问题而迁徙外地。一些项目的引进也因用地问题而搁浅。一方面是无地可用,另一方面土地闲置问题屡见不鲜。主要表现有: 一是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或向城市转移,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逐渐降低,家中剩下老人与儿童留守,导致了农村中大量可耕土地的闲置现象。二是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停业、关闭破产。导致土地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浪费。 三是部分招商引资企业借项目之名,大面积占用土地,实际未按投资强度建设或拖而不建,导致土地被圈后大面积闲置。四是开发商囤地现象严重,为抬高房价牟取暴利,开发商只倒土地从不盖房,导致部分土地闲置。
在当前建设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闲置资源显得弥足珍贵,我市只有结合改革发展实际,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才能确保土地资源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相关部门应当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实地调研考察,详细登记造册闲置土地的位置、数量以及闲置原因等,彻底摸清我市闲置土地的具体情况,明确盘活闲置土地的工作方向。
二、在实地调研考察以及科学分析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和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对我市的闲置土地予以分门别类,并针对各类闲置土地的不同特点,制订相应的处置盘活措施和考核办法。
三、加强对工业园区闲置用地的清理盘活。对已批回未动工的项目用地,要督促有关企业迅速启动建设;对停建,建成未投产或停产一年以上的项目用地,要采取调剂、回购、收回等方式,安排新上中、小项目使用;对部分建成或投产但土地使用率较低的项目用地,要实行资产重组,追加投资等办法,促使这些项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导致大量土地长期抛荒,闲置的,进行及时清理,重新安排给新上项目使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那些已经拿到土地证但土地长期闲置,又不愿退出多出部分土地的,按照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征收不低于土地出让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议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新闻媒体在全市开展一次闲置土地攻坚战,进一步明确土地闲置浪费与囤积炒卖都属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严办一批重大典型的闲置土地行为,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
五、结合推动城镇建设、土地整治、整村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改革,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学习外地经验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或者“土地银行”,积极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互利的原则上,采取租赁、承包、农户入股等形式,将土地流转给有实力、善经营、会管理的大户,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六、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背景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加大招商选资的力度,规范招拍挂,提高土地分配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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